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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-09-14 19:04 |
光子學的發(fā)展與重點研究方向(92pages.pdf)
光子學作為學術詞匯,早在40年前就曾出現(xiàn)在學術刊物上,但最早賦之以科學定義規(guī)范的當數(shù)1970年。這一年,在第九屆國際高速攝影會議上,荷蘭科學家Poldervaart首次提出關于光子學的定義規(guī)范,他認為,光子學是“研究以光子為信息載體的科學’。過了幾年,他又作了補充,認為“以光子作為能量載體的”也應屬光子學的研究內容。其后,相繼出現(xiàn)不少類似的定義。例如,法國頗有影響的DGRST組織提出:激光二極管的問世,使光子替代了電子成為信息的載體,從而促成了光子學的形成。世界著名的美國《SPECTRA》雜志,也于1982年率先更名為《PHOTONICS—spectra》,并提出光子學是“研究發(fā)生與利用以光子為量化單位的光,或其他輻射形式的科學”,并認為,“光子學的應用范圍從能量的發(fā)生到通信與信息處理”。貝爾實驗室著名的Ross教授為光子學作了一個頗為廣義的定義,他認為,可與電子學類比,“電子學是關于電子的科學”,光子學則應是“關于光子的科學”。在我國,老一輩科學家龔祖同、錢學森等早在70年代末就頻頻發(fā)出呼吁,希望大家積極開展光子學的學科建設。錢學森教授提出,“光子學是與電子學平行的科學”,它主要“研究光子的產(chǎn)生、運動和轉化”。他還首次提出了“光子學—光子技術—光子工業(yè)”的關于光子學的發(fā)展模式。鑒于上述情況,1994年我國一些科學家聚會于北京,在香山科學會議上,,對光子學的有關問題展開了熱烈討論,并在諸多方面取得了共識。關于光子學定義、內涵及研究范圍,較為一致的見解是:光子學是研究作為信息和能量載體的光子行為及其應用的科學;蛘邚V義地講,光子學是關于光子及其應用的科學。 i#$9>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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